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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县2018年公开选调教师及教研员公告(34名)

发布时间:2018-07-25  点击量:1432次  分享至

为解决茂华中学、恒升小学和县教研室人员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选调33名现在编在岗教师到茂华中学、恒升小学任教,面向全县初中学校选调1名现在编在岗教师到县教研室担任初中地理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1、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小学六年级质量检测评价成绩,选调中学教师6名、小学教师16名;

2、以“课内比教学”所获奖项选调小学教师5名;

3、以全县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笔字”所获奖项选调书法教师1名。

4、以面试的方式选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5名。

5、以考核和综合测试的方式选调初中地理教研员1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参加茂华中学和恒升小学选调人员在我县农村学校实际工作经历满五年(其中新机制教师工作满三年);参加教研员选调人员近五年来从事初中地理教学满三年。

4、参加茂华中学和恒升小学选调人员持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研员选调持初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接受立案调查期间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2、“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7日,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电话:4220153。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调学科学段与获奖学科学段一致,其中书法、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不分学段。报名者须提交《竹山县2018年公开选调教师及教研员报名审核表》,审核表由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进行审核,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人参加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学校教师选调,同时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监察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五、选调办法

选调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书法等五个学科的教师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学科教师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待定);选调教研员报名人数达1:3后再组织综合测试,若未达到1:3岗位取消。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按相应的《考核细则》(见后附件)进行打分,考核打分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根据拟选调人数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教学成绩或所获奖项等次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拟聘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编办:4232071;县人社局:4225735;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组织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聘用前须本人承诺放弃新机制岗位。聘用人员到岗后执行新单位的岗位聘用及工资制度。

竹山县教育局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编办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单位

岗位

选调数量及方式

年龄

学历

专业要求

业绩要求

教学成绩

课内比教学或基本功大赛

面试

茂华中学

6名

语文

2

2



45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

不限

在2016、2017、2018三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所任教学科荣获全县一、二、三等奖;

数学

1

1



英语

2

2



生物

1

1



恒升小学

27名

语文

10

8

2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在近五年(2014、2015、2016、2017、2018)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教学科荣获过全县一、二、三等奖,或从2012年以来在“课内比教学”大赛中荣获省、市级奖励或全县一、二等奖;

数学

7

5

2


英语

1

1



科学

3

2

1


体育

1



1

体育学类或体育教育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音乐

1



1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教育、学前教育

美术

1



1

美术学类或美术教育

信息技术

2



2

计算机类

书法

1


1


不限

在全县教师基本功大赛中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或三笔字荣获全县一、二等奖;

教研室

教研员

1




40周岁以下

普通专科及以上

不限

/

公开选调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具体岗位及条件

注:45周岁以下指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2:

公开选调学科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细则

学历

8分

第一学历本科计8分;

第一学历专科计4分,取得本科学历加2分,总计6分;

第一学历中专,取得专科学历计2分,取得本科学历计2分,总计4分。

教学成绩72分

全县排名第1名,计72分;

全县排名第13名,计36分;

未获一、二、三等奖等次人员不考核打分

全县排名第2名,计69分;

全县排名第14名,计33分;

全县排名第3名,计66分;

全县排名第15名,计30分;

全县排名第4名,计63分;

全县排名第16名,计27分;

全县排名第5名,计60分;

全县排名第17名,计24分;

全县排名第6名,计57分;

全县排名第 18名,计21分;

全县排名第7名,计54分;

全县排名第19名,计18分;

全县排名第8名,计51分;

全县排名第20名,计15分;

全县排名第9名,计48分;

全县排名第21名,计12分;

全县排名第10名,计45分;

全县排名第22名,计9分;

全县排名第11名,计42分;

全县排名第23名,计6分;

全县排名第12名,计39分;

全县排名第24名,计3分;

任职情况

12分

2012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内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处室主任及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每年计2分,总计12分(不重复计算)。

表彰

奖励

8分

2012年8月1日年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或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计8、6、4分。在竹山县教育系统道德讲堂总堂荣获“典型人物”称号的计4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分

1、教师基本功大赛(3分):在近三年全县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奖励分计入总分。

2、一师一优课及微课大赛(4分):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及微课大赛活动中获得部、省、市、县级奖励分别奖4、3、2、1分,奖励分计入总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

3、“班班通”应用竞赛(3分):在2018年度“班班通”应用竞赛中个人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

4、特色项目展演(3分):在竹山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特色项目展演活动中荣获辅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

5、教学质量动态监测(1分):2016年、2017年、2018年参加教学质量动态监测成绩按1%进行奖励。

附件3:

公开选调学科教师课内比教学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细则

学历

8分

第一学历本科计8分;

第一学历专科计4分,取得本科学历加2分,总计6分;

第一学历中专,取得专科学历计2分,取得本科学历计2分,总计4分。

课内

比教学

72分

省级获奖,计72分;

未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人员不考核打分

市级一等奖,计60分;

市级二等奖,计55分;

市级三等奖,计50分;

县级特优奖,计50分;

县级一等奖,计40分;

县级二等奖,计30分。

任职

情况

12分

2012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内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处室主任及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每年计2分,总计12分(不重复计算)。

表彰

奖励

8分

2012年8月1日年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或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计8、6、4分。在竹山县教育系统道德讲堂总堂荣获“典型人物”称号的计4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分

1、教师基本功大赛(3分):在近三年全县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奖励分计入总分。

2、一师一优课及微课大赛(4分):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及微课大赛活动中获得部、省、市、县级奖励分别奖4、3、2、1分,奖励分计入总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

3、“班班通”应用竞赛(3分):在2018年度“班班通”应用竞赛中个人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

4、特色项目展演(3分):在竹山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特色项目展演活动中荣获辅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

5、教学质量动态监测(1分):2016年、2017年、2018年参加教学质量动态监测成绩按1%进行奖励。

附件4:

公开选调学科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笔字)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细则

学历

8分

第一学历本科计8分;

第一学历专科计4分,取得本科学历加2分,总计6分;

第一学历中专,取得专科学历计2分,取得本科学历计2分,总计4分。

三笔字

72分

县级一等奖第1名,计72分;

未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人员不考核打分

县级一等奖第2名,计60分;

县级二等奖第1名,计50分;

县级二等奖第2名,计40分;

县级二等奖第3名,计30分;

县级二等奖第4名,计20分;

任职

情况

12分

2012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内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处室主任及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每年计2分,总计12分(不重复计算)。

表彰

奖励

8分

2012年8月1日年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或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计8、6、4分。在竹山县教育系统道德讲堂总堂荣获“典型人物”称号的计4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分

1、一师一优课及微课大赛(4分):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及微课大赛活动中获得部、省、市、县级奖励分别奖4、3、2、1分,奖励分计入总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

2、“班班通”应用竞赛(3分):在2018年度“班班通”应用竞赛中个人荣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

3、特色项目展演(3分):在竹山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特色项目展演活动中荣获辅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2、1分。

4、教学质量动态监测(1分):2016年、2017年、2018年参加教学质量动态监测成绩按1%进行奖励。

附件5:

公开选调地理教研员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细则

学历

5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专科其他专业2分;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专科地理专业和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本科其他专业计5分;

业务

能力

55分

教学成绩

28分

2014年(含)以来,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地理学科获全县第一名计28分,以后每降一名减2分。

教学能力

17分

1.地理学科课堂教学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11、10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9、8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4分。

2.“一师一优课”地理学科获部优、省优、市、县优分别记5、4、3、2分。

教研成果

5分

教学专业论文(著述)在国家、省、市正式教育刊物发表分别记5、4、3分。(必须是第一作者,且不含增刊、副刊)。

任职情况

5分

2013年9月至2018年7月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的每年计1分(不重复计算)。

综合测试

40分

以面试的方式考察表达能力。

附件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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